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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们会迎来补税潮吗

导读:雪梨之后,“年底前将有一波网红补税潮”的声音在业内传开。网红主播近来频繁曝出财税违规问题,主要也是由于目前针对新业态的税收征管制度尚不完备、主播收入类型复杂,自然也包括主

雪梨之后,“年底前将有一波网红补税潮”的声音在业内传开。过去直播行业蒙眼狂奔,但飞速之下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从数据造假、虚假宣传,到如今越来越受到关注的财税问题。

在蔡昌看来,网红主播近来频繁曝出财税违规问题,主要也是由于目前针对新业态的税收征管制度尚不完备、主播收入类型复杂,自然也包括主播个人主观意愿的原因。“整体而言,直播带货主播的纳税意识普遍还是不够强。”

“主播收入类型的复杂性,使得相关收入的征缴税款变得复杂。”据蔡昌介绍,要了解主播的纳税情况,首先要分析他们的收入构成以及主播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如果主播与平台或MCN机构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即雇佣关系,则其所得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平台公司按照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若主播以个人、个人工作室和公司的名义与平台合作进行直播带货,则主播的收入主要包括坑位费和佣金,有些还会包含部分打赏收入,这些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其中坑位费为品牌为了产品推广支付给主播的服务费用,适用于增值税中“销售服务”税目;佣金又称销售提成,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类目。而打赏收入则主要根据主播获取的渠道区分,如果是先进入平台或销售企业账户,再由企业结算给主播,则打赏收入应作为主播的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打赏收入直接进入主播个人账户,则作为偶然所得来计算缴纳个税。

但现实操作下更为复杂的情形在于,“许多坑位费也好,甚至是佣金都不通过平台,直接由品牌和主播在线下通过现金或其他形式过账。”前述头部电商直播平台负责人向AI财经社表示,“因此网络主播查税收确实挺麻烦的,需要平台、银行、工商一起合作。其中平台可以根据工商税务需要,提供主播的成交额等。”

“但好在现如今在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下,很多信息越来越透明了。”不同于此前明星税务问题的发现多是源于举报,今年多个如郑州网红追征税款,以及雪梨、林珊珊偷逃税案例,皆是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蔡昌解释称,“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于新业态税收征管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核验等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证据,形成新的征管手段,强化征管。未来国家还可能通过银税互联,即银行和税务联网,实现更高效的监管。”

网络直播纳入税收监管重点,被看作是继影视行业查税后的更进一步。今年8月,明星郑爽因偷逃税被上海市税务局处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便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直播行业兴起不过短短几年,交易规模已超万亿元。据蔡昌表示,经过市场抽样调查,国内年收入上亿级别网络主播仍相对较少,但年收入在千万元级别的网络主播已经占据一定比例。基于此,对网络主播加强税收监管已迫在眉睫。“对文娱行业严监管是重新审视劳动与资本征税的结构与公平性问题,这会对社会财富分配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对经济行为与模式产生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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